一、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14-4非強制設置) 於107年6月21日成立。
 
| 113年06月25日 | 
| 身分別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 | 
|  | 行公司薪資報酬 | 
| 姓名 | 委員會成員家數 | 
| 第5屆薪酬委員會於(任期為113年06月25日至116年06月24日) | 
| 獨立董事 | 陳財榮 | 參閱前述「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表格 | - | 
| 獨立董事 | 賴博司 | - | 
| 獨立董事 | 張峻榮 |  | 
| 獨立董事 | 陳碩甫 |  | 
| 第4屆薪酬委員會(任期為110年12月23日至113年6月24日) | 
| 獨立董事 | 陳財榮 | 參閱前述「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表格 | - | 
| 獨立董事 | 賴博司 | - | 
| 獨立董事 | 林眞如 |  | 
 
二、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彙整(當有下述情形時)
 
 一)依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當年度運作情形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 | 公司對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保留意見或重大 | 
| 建議項目內容 | 
| 113.01.23 | 1.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無 | 不適用 | 
| 第三屆第十次 | 
| 113.03.12 |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 | 
| 第三屆第十一次 | 
| 113.05.07 | 1.本公司113年度第1季財務報告。 | 
| 第三屆第十二次 | 
| 113.07.11 | 1.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3年度永續報告書顧問諮詢專業服務。 2.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3年度與114年度永續報告書有限確信服務。 | 
| 第四屆第一次 | 
| 113.08.08 | 1.本公司11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 | 
| 第四屆第二次 | 
| 113.11.11 | 1.本公司113年度第3季財務報告。 2.配合法令擬修訂本公司下列辦法。
 1)增訂「永續資訊作業辦法」。
 2)增訂「永續報告書編制及確信管理辦法」。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4)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5)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6)修訂「總則」。
 7)修訂「內部稽核施行細則」。
 8)修訂「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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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屆第三次 |